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要“向基层放权赋能”, 并且进一步指出:“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在“十四五”阶段基层治理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社会工作者也将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在社会治理领域,社会工作者将以其专业优势,进一步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发挥源头治理功效和积极预防体系构建,畅通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等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首先,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与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高度吻合。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健全党组织引领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实现“三治融合”,自治赋予基层社会活力,法治赋予基层社会保障,德治是扬正气。社会工作强调“助人自助”的理念,为服务对象“赋权增能”,要尊重服务对象的独特性,防止“价值观的侵入”,通过服务对象自我潜能的激发,来实现对服务对象支持系统的改变。
同时,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这就要求形成“一核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整合党组织资源、政府资源、社会资源、群众资源、法治资源和科技资源,并且形成良性互动。社会工作强调服务对象为本,坚持社会公正的原则,运用利他主义的专业服务理念,用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进行专业助人活动。这与党的“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群众路线极为贴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尤其强调“人与环境互动”,注重社会支持性环境的营造,整合环境中的优势资源实现整体社会生活质量提升,尤其是弱势群体生活质量的改善。其次,社会工作可以在“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中发挥专业优势。
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不仅要推进党员自身队伍建设,更要密切基层党群关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新时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除了对物质和文化需求提出了更高要求外,还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六个方面的需求。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中要创新“枫桥经验”,既要推进政府治理中自上而下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又要实现自下而上的广大人民的公众参与,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就是要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 充分拓展基层社会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空间,全面推进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的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水平的提升有赖于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这不仅仅是协商技术(例如,焦点小组等),更是基层协商参与者的公众性(组织化)特征的体现,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服务和民众互助服务(志愿服务等)有机统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就是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来实现社区营造,培育基层社会组织不仅能够为广大居民的社区参与搭建组织化平台,提升其在民主协商过程中的“话语权” (由个体话语权上升到组织话语权),畅通基层民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而且基层社会组织发展也有利于完善基层的信访制度,消除“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困境,一方面通过组织内部自治,增加基层民众的法治化和理性化,另一方面通过组织话语权提升来实现“民主协商”,形成基层治理“共识”。最后,社会工作者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不可或缺力量。
在基层治理中要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要实现基层治理由行政化主导向专业化发展的转型,要不断提升基层民众“自我管理”能力,降低政府治理成本。因此,在网格化管理中心, 不仅要实现“空间居住网格”管理的精细化,还要全面推进人与人、人与组织之间相互信任度高、支持度高和稳定性高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形成,实现“纵向空间网格和横向支持网络”的“两网合一”,从而开展精准化服务。社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就是要在社区层面激发居民参与形成环境“友好型社区”,提升社区社会资本,基层社区要营造成为相互关爱的、有温度的社区,也要成为抗风险能力高的、有“韧性” 的社区。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教授)